一、目的: 獎勵病友向學,充實學術涵養,提高自主謀生能力。
二、獎勵對象:
本辦法所稱「病友」係以罹患先天性成骨不全症病患,並為本會之會員為適 用範圍。
- 國中、國小─每學年2000元。
- 高中、職及五專(前三年)─每學年3000元。
- 大學、專科(包括二專及五專後二年)─每學年4000元。
- 研究所(碩士)─每學年5000元(限申請兩年)
三、申請辦法:
- 申請人應填寫申請書並檢附學生証影本(需蓋有上、下學期註冊章)或 在學證明。
- 並請附上身心障礙手冊影本。
- 申請資料送理監事會議審核通過後施行。
四、申請時間:
- 每年4月15日以前提出申請,逾期不受理。
- 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。
五、領取辦法:
- 會員大會上請領(無法親自於大會上領取者,請事先告知)。
- 以郵寄或匯款等方式發放(需扣手續費)
六、本辦法經理監事會議通過,修正亦同。
七、本辦法之頒發金額依當年專戶專款調整。
八、97年3月23日理監事會議通過公佈後開始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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